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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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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发布时间:2019-10-29  作者:凯文知识产权代理   浏览量:

  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包括那些内容,下面,济南软件著作权公司来和我们简要介绍一下。

简述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1)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2)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3)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4)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

  以上就是济南软件著作权公司带来的关于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的分享,了解更多软件著作权相关资讯,请关注我公司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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